人事处是负责全校教职工调配、聘任、工资、职称、培训等工作,开展人事管理及人力资源开发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全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发展规划、人事工作计划、人员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教职工补充计划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兼职教授的聘任管理工作;负责特聘教授岗位设置、评审和聘任工作;
4、负责全校职工的考核、奖罚、劳动工资、津贴及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负责办理全校职工的请假、结婚有关手续;
5、负责按国家规定为全校教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工作;
6、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技术工人考工定级培训、全民合同制工人的管理以及临时用工是计划管理;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接收和管理校内转岗分流人员;负责校内职工培训交流工作;
8、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办理全校教职员工出国、出境政审及因私出国、出境审批的有关手续;
9、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申办与建设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教职工审查及人事统计报表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