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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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停用)
关于做好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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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9〕76号)、《湖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方案》(详见附件)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的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学校成立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考核(考试)工作小组。分管校长任组长,人事处、后勤管理处、监察处、校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组织实施一至五级工勤技能考核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各二级单位明确专人,在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资料整理以及考核组织工作。

2.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7月19日至7月23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在本单位申报。

个人申报时向本部门提交的材料有:

①《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符合直接认定政策的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表》),一式三份,贴一寸免冠照片;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现岗位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其它材料:原岗位工种名称与归并后的工种名称不一致的,个人提交《关于选报相关相近工种的申请》后,可选择相关相近工种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得改报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二级单位研究同意可申请转报新工种。转报新工种需提交《关于改报新工种的申请》。改报新工种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工种。

(2)部门初审。7月24日至7月26日各二级单位按文件规定条件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并根据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复审。7月29日前向学校报送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部门向学校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有:

①《湖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一份;

②所有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单位需要写上“原件已核”并签名盖公章,《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处领导签名盖公章)。

(3)学校复审。7月27日至7月29日,二级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学校工作小组严格按文件规定条件复核申报人员资格。7月29日前完成复核和现场报名工作,需要公示的按文件规定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4)组织考核。2021年下学期完成考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岗位聘用备案及待遇兑现。考核结束,学校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完成岗位聘用备案及待遇兑现。


二、 收费及使用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1 号)和《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5 号)核定的标准(机关事业工考职业均按 C 类标准收费,详见附件)现场收费并开具票据。

收取的考试费主要用于考务费和人员办公、考试场地租赁、设施设备购置、命题制卷、试卷保密、 试卷传送、阅卷评分、监考巡考和质量督导等考试相关费用。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工作年限、现等级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申报工种需与现所在岗位一致或相关或相近。

2.技术业务水平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参照各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进行,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考核。其中,理论知识考核采用命题考试,参考教材及复习资料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教程(第4版)》和《职业道德指南(第4版);操作技能考核委托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相关学科背景的专业学院组织实施。教材及复习资料由个人自行购买。

3.考工关系到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将考工通知传达到每位工勤岗位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报名、预审。

4.请参考人员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5.对弄虚作假等违纪人员,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人事处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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