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开展人事管理及人力资源开发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教职工调配、聘任、薪酬、职称、培训培养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拟定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发展规划、人事工作计划、人员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对各类人才状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
2、负责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指导各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管理,负责岗位设置审核工作。负责拟定学校年度人员聘用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薪酬管理、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和学校教职工各种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军转干部的安置和劳动合同用工的管理工作,办理全校教职工请假的有关手续。
5、负责全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聘任管理工作;负责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设置、评审和聘任工作。
6、负责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教职工培养、培训计划。
7、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办理教职工出国、出境审批的有关手续。
8、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申办、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