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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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停用)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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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学术梯队人才建设,更好地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现将我校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工作安排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1.推荐范围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从各院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遴选;原则上在具有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训基地和博士点、硕士点等平台的学科专业推荐选拔,以及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中遴选确定。

2.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立德树人有良好成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12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人选可适当放宽学位要求,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二)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指标为12名,其中至少一名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按照以上要求,各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个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与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德才表现、成果业绩等情况,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

2.学校推荐: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并公示后,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

3.省教育厅审核确认。

(四)申报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二份(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处子网下载样表,其中一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

2.培养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

3.反映培养对象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其中提交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和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被推荐人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91030日。

4.材料报送时间:112217:00前,各学院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所有复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以确认属实。电子版发送至:hnsdrscszk@126.com)。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

二、验收检查工作安排

(一)验收检查对象:入选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检查内容: 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验收检查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二份(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处子网下载样表,其中1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2.验收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1030日。

以上材料一并于1122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所有复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以确认属实。电子版发送至:hnsdrscszk@126.com)。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

三、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一)年度考核对象对象:入选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2),考核期为20171月至201812月。

(二)年度考核内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三)年度考核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二份(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处子网下载样表,其中一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检查一览表》。

2.考核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反映考核对象考核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1231日。

以上材料一并于1122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所有复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以确认属实。电子版发送至:hnsdrscszk@126.com)。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

四、网上系统材料填报

所有参加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的个人材料均采取网上填报方式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各被确定的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分发。

请被确定的各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分别填写培养对象申报表或验收检查表或年度考核表,相关规定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

请各位被确定的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于1262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填报过程如有系统问题,请咨询师资科:88872234)

参加验收和年度考核人员可直接在管理系统下载。逾期系统关闭,将不能报送材料。

 

 

                                             人 事 处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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