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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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停用)
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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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学校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学校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高中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目前我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为依据,确定我校2021年度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数,并据此实施2021年度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对岗申报、对岗聘任。所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学校核定的岗位职数和规定的专业技术系列内,结合所在的专业技术岗位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申报,工作岗位、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必须对应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向教学科研主系列倾斜,兼顾其他系列的原则。学校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教师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进行管理。申报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务(含辅导员、“双肩挑”人员申报正高)须通过学校推荐后方可参加评审。

四、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辅导员及“双肩挑”人员申报条件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文件及《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发人字[2020]2号)要求执行。

五、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破“五唯”要求,进一步明晰教师的根本使命和“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坚持创新导向、质量导向、贡献导向,树立正确的教师评价价值取向,引导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面走在前列,干出实绩。

六、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实行代表性成果评审制。申报对象应选定最能体现本人水平和业绩的五项代表性成果(限论文、著作、发明专利、转让成果、作品或获奖,课题不作代表性成果),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供专家重点评审,其他成果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七、强化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加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凡申报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必须提供教学评价良好及以上成绩。

八、根据湖南省及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要求,现已聘职称系列(专业)与岗位不相符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教师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应转评至与岗位相符的职称系列。教师系列转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二)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三)课程教学考核结论为良好及以上;(四)转评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须达到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转评条件按相关系列要求执行。

九、根据校行发人字[2020]2号规定,凡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未签署服务协议者学校不受理申报。

十、切实做好基层推荐审核工作。参评人员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二级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各二级单位须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并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各二级单位在向学校推荐参评人员时不进行排名。

十一、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凡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均须由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将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在人事处网站集中进行公示。

十二、材料报送有关要求。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一般截止到2021930日(含)。教师系列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参照往年要求执行,有关系列申报材料有单独要求的请上网查询相关行业的具体规定。教师系列职称通过人事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人员登陆人事系统(https://hr.hunnu.edu.cn)→确认申报基本信息→同步并完善教务、科研数据→填报其他信息→提交。(个人申报操作说明详见《职称申报-教职工操作指南》)

十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含辅导员、“双肩挑”)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913日,教师系列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1018-20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安排见《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日程表》。 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包括初次认定(2021年新到校的博士教师认定讲师、符合初任初级的教师)及以考代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聘任条件的同时报送。



湖南师范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826


附件1:关于2021年度教师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和要求

附件2202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表

附件3:协议书模板

附件4:相关表格


上一条:关于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度“世承人才计划”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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