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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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停用)
关于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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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青骨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该项目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学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比例共同承担。被选派人员在出国期间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爱岗敬业,具有回国后为我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申请人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801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制(博士后申请人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等相关要求,均可按照202191日计算相应时间节点)

3.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申请人须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 申请研修的学科(专业)应为国(境)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中有影响力的学科,且与现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

5. 须提交符合条件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6.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见附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外语成绩证明有效期按照202191日计算相应时间节点)。

7. 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需在上次留学回国后服务满2年(含)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即自回国之日起至申报申请截止日前)。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8.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公派访问学者申请的其它要求(参考留基委官网)。

四、申请流程及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报学院。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成立同行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每位申请人至少配备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的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学院对申请人政治水平、思想状况、师德师风方面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1915向人事处递交材料

3. 学校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报学校审定后确定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青骨出国项目推荐人名单。

4. 2021920日至930日,通过学校推荐的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见附件说明)。超过上述时间未提交材料的申请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材料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五、派出与管理

1. 录取结果将于11月公布,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1231日。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且至少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任何留基委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 留学人员录取后须办理有关校内派出手续,离校前须与学校签订《湖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究协议书》。同时按留基委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详情见附件《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录取后注意事项》说明。

3.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须每3个月向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

4.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校工作,履行服务义务。

5. 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湖南师范大学资助

六、相关链接

1. 2021年青骨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2

2.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1

3.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3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8

七、联系人

1.人事处联系人:张震,电话:88872234,邮箱:hnsdrscszk@126.com

2.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董滋,电话:88872245 ,邮箱:dongzi@hunnu.edu.cn,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公派留学专区:http://oiec.hunnu.edu.cn/jwlx/gpxm.htm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是拓宽教师国际视野,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的重要途径,请各学院积极响应与发动。


人事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1. 申请材料及说明


上一条:关于推荐2021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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