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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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停用)
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教师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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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专任教师信息是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重要基础数据。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要求,为做好专任教师基础数据采集与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基本信息,以及专任教师专业归属调整情况。

二、相关要求

1.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需要采集2018年9月30日在本校人事系统中登记在册的专任教师信息,由于我校系非首次参评高校,去年已向教育厅填报过2017年9月30日在本校人事系统中登记在册的专任教师信息,因此这次填报只需在《2017年9月30日专任教师信息表》(附件1)中补充2017年9月30日-2018年9月30日期间入职的专任教师信息。

2.今年参评的法学、软件工程、通信工程、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6个专业在2017年9月30日前入职的专任教师,如果任职状态、学历、最高学位、学缘、专业技术职称、学科类别、是否高水平教师等信息发生了变动,请以2017年填报的数据为基础,在人事处下发的《2017年9月30日专任教师信息表》中对以上信息变动进行更新,并用红色标出。

3.除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个专业外,其他所有的专业的2017年9月30日前入职的专任教师,如果专业归属发生了变动,请在人事处下发的《2017年9月30日专任教师信息表》(附件1)中对变动情况进行更新,并用红色标出。

特别注意: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专任教师基础数据采集上传后,在专业综合评价一个周期(6年)内,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任教师任教专业归属。

4. 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个专业在2017年9月30日前入职的专任教师,如果专业归属发生了变动,请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任教师专业归属调整审批表》(附件2),并说明调整理由。

5.外聘教师数据尽管去年已填报,但这次要求重新填报,填报范围为2018年9月30日仍在聘的外聘教师。外聘教师信息请以专业为单位填报《2018年9月30日在聘外聘教师信息表》(附件3)。

6.数据采集和填报直接影响到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和学院未来专业学科的发展,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确定专任教师专业归属时,一定要结合本单位专业建设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和今后专业综合评价需要。

7.以上数据采集和填报请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指南》(2.0版)(附件4)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请各学院于4月15日之前将以上表格填报好后 (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9.数据采集和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咨询。

人事处咨询人:谢旭帆,电话:88872234

评建办咨询人:周建华,电话:88872964。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9月30日专任教师信息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任教师专业归属调整审批表》

3.《2018年9月30日在聘外聘教师信息表》

4.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指南》(2.0版)

教务处、评建办、人事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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