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事务(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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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时间:2019年06月18日 12:32 点击数:[] 来源:

1、人事科将经学校审定的专任教师计划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并发布《招聘启事》。

2、材料递交:应聘者根据《招聘启事》的要求,将应聘材料递交到岗位所在学院(部)。

3、资格初审:学院(部)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复审:人事科对资格初审通过的硕士岗位应聘者进行复审;对学院(部)提交的需要破格的博士岗位应聘者进行审查。

5、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人事科组织对复审通过的硕士岗位应聘者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6、拟聘人选的确定:人事科将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硕士岗位应聘者材料反馈学院(部),由学院(部)按有关规定确定硕士岗位考核对象,组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人事科。

7、人事科将通过破格资格审查的博士岗位应聘者材料反馈学院(部),由学院(部)按有关规定确定博士岗位考核对象,组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人事科。

8、人事科会同学院(部)对拟聘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对博士岗位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认。

9、人事科组织对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报学校审定,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学院。

10、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公示。

11、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省人社厅登记备案。

12、人事科组织办理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省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上一条:专任教师应届毕业生引进计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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