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证明(停用)
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
在职证明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17:06 点击数:[] 来源:

一、 在职证明

1、证明范围:学校在职职工本人的工作岗位、职称、来校工作时间等基本信息。

2、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人事科办理,须说明实际用途和证明的具体内容。


二、出国(境)办理签证用的中英文在职及收入证明:按以下流程办理,模板见附件。

        


附件:出国在职及收入证明(中、英文)-2024.docx

下一条:收入证明

【关闭】

人事证明(停用)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电话:0731-88872230

版权所有 @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 邮编:410081 | E-Mail:rsc@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