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级学院填报审核《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2、 人才办审核材料,人事处研究申报人选情况。
3、 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4、 将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人选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
5、 研究结果通知学院。(拟聘任人选如有编制,则通知人事科为二级学院开出商调函)
6、 根据校长办公会意见,拟定聘任合同草稿,供学院和申报人协商。
7、 签订聘任合同。
8、 学院出具特聘教授全职到岗工作证明,办理报到手续。
9、 通知人事科,按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10、 按聘任合同及相关政策要求,启动工资薪酬。
11、 人事关系及档案来校后兑现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