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或受聘于学校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学人员、辅导员、承担有教学任务的教辅人员。附属医院中受聘于学校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的)的临床教学人员,合作型、协作型医院医务人员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三)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 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免除普通话测试。
(四)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院士及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拟聘用教师,经学校考核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的,可免除岗前培训及考试。
(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参加本校或其他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可免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报者(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除外)须填写《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学校将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标准,测试费用为320元/每人。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4月14日8:00--4月22日17:00。
2.个人网报申请、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我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3)申请人须按照与最后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校本部申报人员工作单位统一填写“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在高校全称后括号注明医院名称(与单位行政公章一致);
(5)上传《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请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要求:清晰、完整);
(6)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注意: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网报,否则无法通过网报系统审核。
3.人事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对申报者进行公示。
4.学校审定、公示、上报教育厅。
五、材料要求
网上申报成功后,各二级单位须将申报材料于4月22日一并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报送要求附后。
注意:仅网报成功但未提交材料者,同样视为未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旭帆、陈星
联系方式:0731-88872234
邮箱:szk@hunnu.edu.cn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5年4月9日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请人申报材料清单:
(一)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二)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大陆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公 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
2.港澳台申请人:有效期内本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 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1.网报时能通过学历校验的,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2.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上的电子信息备案表。
3.境外学历(含港澳台),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两个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1.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非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须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和发证机关开具的证明。
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不提供。
(六)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1.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2.院士及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高校拟聘用教师,经学校考核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的,可不提供。
(七)《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可不提供。
(八)聘用关系证明材料 (复印件)
1.学校在岗教学人员
(1)聘用合同书。须为人事部门统一制式、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劳务派遣和聘书不能视为同效)。
2.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申请人提供聘书(聘用合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确实承担了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暂不要求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和社保证明(养老、医疗、失业三险齐全,证明上须体现受理之日前半年购买记录且缴费状态是正常,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九)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1.体检日期在当年或当前受理之日前半年之内有效。
2.体检表须有医生签名、“合格”结论及医院公章;未签署结论的视为无效。
(十)其他
学校教辅人员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两个学期课表(近两年内的);临床教学人员须提供附属医院临床教师教学情况审核表(附件4)和两个学期课表(近两年内的)。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并使用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附件5)装订成册。
二、二级单位提供材料清单:
(一)《湖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1)。由二级单位汇总,电子表发至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
(二)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说明(附件2)。二级单位须做好对本单位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工作,有犯罪记录的不得报送材料。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一览表
附件2:无犯罪记录核验证明模板
附件3: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附件4:附属医院临床教师教学情况审核表
附件5: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