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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世承人才计划”入选对象届满考核、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7:03 点击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2230号)文件要求,2021年“世承人才计划”入选对象5年资助(培育)届满,拟进行届满考核;2023年“世承人才计划”入选对象3年资助(培育)期满,拟进行中期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届满考核对象:2021年入选 “世承人才计划”资助(培育)对象。提前接受届满考核的入选者、已遴选为高一层次的入选者不再参加考核。参与考核对象将于20261月暂停发放资助待遇,待考核通过并续签协议后补发。

2.中期考核对象:2023年入选 “世承人才计划”资助(培育)对象。提前接受届满考核合格的入选者、已遴选为更高层次的入选者不再参加考核。

(考核名单见附件1,请各学院进行核对)

二、考核内容

根据入选对象签署的《“世承人才计划”入选者资助协议》,对拟届满考核对象自2021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在师德师风、人才培养(含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科研业绩、学科建设成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拟中期考核对象自2023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在师德师风、人才培养(含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科研业绩、学科建设成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结果

届满考核、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届满考核合格者,与学校签署新一期的资助协议(青年优秀人才入选者资助周期不超过两个聘期),继续享受资助;届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停发资助。

2.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享受资助。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暂停发放“世承人才计划”绩效工资,届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补发停发部分的绩效工资;届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资助。

四、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考核对象对 “世承人才计划”资助期内德、能、勤、绩等主要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填写《“世承人才计划”届满考核申请表》或《“世承人才计划”中期考核申请表》。

2.二级单位评价。各二级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3.工作小组审核。由校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学校。

4.学校审定。学校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各单位需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组织做好本单位入选对象的届满考核工作,于20251226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考核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成果支撑材料一份)报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谢旭帆  谢孟晗

邮箱:szk@hunnu.edu.cn



事 处

20251219



附件1:届满考核、中期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考核申请表》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 考核汇总表》


附件:附件1:期满考核、中期考核人员名单(请学院核对无误后通知).xlsx

附件:附件2:世承人才期满、中期考核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3-1: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期满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3-2: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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