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前须履行请假审批(或备案)手续,进入“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在“办事指南”—“请假、销假”处下载填写《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请假审批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
若需要因私出国(境)办理签证用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学校有统一模板,有特殊要求请提前准备电子版),请持校园卡或身份证、已签章的《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请假审批表》至人事科开具相关在职证明。
如需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请填写《湖南师范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领(使)用登记表》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校长办公室领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