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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移交学校公房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11:43 点击数:[] 来源:

具体要求:个人向房管处移交公房后,房管处出具《未承租公房证明表》。

受理时间:退休前

受理部门:房地产管理处

联系人:陈金龙,8887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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