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办理退休
首页 > 办事指南 > 协助办理退休 > 正文 >
一、开展退休前谈话工作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8:58 点击数:[] 来源:

正高级职称的教职工,由二级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进行谈话;处级管理干部,由学校党委书记或分管干部工作的校领导进行谈话;其他教职工,由二级单位领导进行谈话。


下一条:二、举办荣休仪式

【关闭】

协助办理退休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电话:0731-88872230

版权所有 @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 邮编:410081 | E-Mail:rsc@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