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按《设站学院核对博士后出站材料一览表》(附件)准备纸质材料,交设站学院博士后管理老师初审签字后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流程 |
主要步骤及说明 |
纸质材料 |
备注 |
一、出站前准备 |
1.博士后在站时间至少21个月,完成在站科研工作任务,向合作导师及所在流动站提交在站总结(包括科研成果)及博士后研究报告,在站总结和科研成果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后交学校博管办; 2.落实出站工作单位或档案接收人才服务机构,获取接收单位意见表或调档函; |
1.《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终期考核表》两份(正反面打印); 2.博士后研究报告两本(格式要求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或校内博士后网站下载中心); 3.《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成果统计表》一份;(正反面打印) 4.拟接收单位商调函或调档函复印件两份; |
博士后研究报告格式参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答辩修改定稿后提交两本(要求白色铜版纸封面胶装)。 接收函或商调函:①已确定工作单位的:由拟接收单位出具,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如接收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则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同时由与该单位存在人事代理协议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同意接收档案意见,可单独出具,也可由人才服务机构直接在接收意见表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同意接收档案”。 ②出站后直接进二站的必须提供:二站接收单位博士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站证明。 ③拟出国或暂时未确定接收单位的必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档案的证明。 |
二、完成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 |
3.在站期间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博士后,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系统,填写资助总结报告,在线提交并打印; |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两份;(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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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余经费必须为零; 总结报告经合作导师签字、所在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财务处签字盖章后到博管办盖章。博士后须完成报告上的各项签字、盖章后,联系学校博管办在线审核。 |
三、流动站组织出站答辩(含博士后资助结项) |
4.流动站组织召开出站评审会,博士后作在站研究工作报告(若在站期间获博士后资助,需要一并总结汇报),专家对博士后思想政治、在站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投票表决是否同意其出站(及博士后基金项目结项); 5.流动站及专家小组给出评定意见; |
6.《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两份;(正反面打印) |
出站评审会专家组一般应由包括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内的5名以上教授组成(至少一名校外专家)。 |
四、网上提交申请 |
6.博士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填报出站申请,生成并打印纸质期满登记表。联系所在流动站在线审核; |
7.《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两份;(正反面打印) 8.《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两份;(正反面打印) |
期满登记表须为系统导出,右下角带有校验码。 |
五、办理出站和离校手续 |
7.持《离校通知单》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8.汇总所有材料,报送学校博管办办理出站手续; |
9.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10.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两份;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两份; 11.《离校通知单》一份; 12.流动站留存的档案袋(包含进站申请材料、合同/协议、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延期出站申请表、出站考核表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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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博士后证书 |
9.湖南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后,博士后即可在线下载博士后证书(无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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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简图:
本人申请→流动站审核→学校博管办审核→省人事厅审批→人社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网站生成博士后证书。
纸质材料报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地址: 三棵树广场科研楼4楼人事处415办公室(0731-8887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