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通知。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发布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个人申报。个人根据学校文件提出申报;
3、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审核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要求,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议和推荐,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荐材料报送学校职改办;
4、学校初审。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相关情况提交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5、学校申报公示。申报对象材料全校公示;
6、非教师系列推荐。抽取评委,进行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
7、推荐结果公示。非教师系列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厅系列职改办评审;
8、资格审查。省厅对教师系列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对象获得参评资格;
9、上报方案。研究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报省厅批准。
10、组织评审。根据评审方案,按照省厅要求抽取评委,在评审场地进行封闭式评审,得出评审结果;
11、结果公示。教师系列评审结果公示;
12、结果上报。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上报省厅职改领导小组审定;
13、发文及办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