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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后人员进站须知
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5:02 点击数:[] 来源:


一、新进博士后接报到通知后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到博士后办公室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二、凭博士后办公室开具的《手续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进站手续。

三、符合住房申请条件的博士后可向博士后办公室申请住房或者住房补贴。

四、进站三个月之内需在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举行博士后开题报告会(遇寒、暑假时间可顺延)。(一)提前一周将合作导师签字确认的《博士后开题报告书》一份交博士后办公室,参加报告会专家35人;(二)开题时填写《博士后开题审核表》,开题后将《博士后开题审核表》两份交博士后办公室;(三)完成开题者在进站三个月之内可申请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校博管办审核通过后拨付博士后科研启动金,自然科学3万元/人,社会科学2万元/人。对未按期开题及未按时申请的人员,学校不予拨付科研启动金。

五、进站满一年(以进站介绍信时间为准)的博士后需进行中期考核。每年学校分两批(4月、10月)组织中期考核。各流动站所在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博士后评审考核方案》的要求对博士后进行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考核材料进行复核。我校与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的企业博士后,除提交中期考核表以外,还需提交工作站中期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参照企业及专家考核意见;我校与湖南省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联合培养的博士后,按各流动站所在二级学院要求进行考核。

六、实行博士后出站前倒计时提醒制度,出站前一个月开始准备出站,包括:(一)撰写《博士后出站报告》;(二)进行博士后出站报告会。提前一周将合作导师签字确认的博士后在站总结及《×××博士后出站报告会议程》纸质版交博士后办公室,出站报告会实行校外专家主持制度,考核专家57人;(三)流动站所在学院进行出站考核等级评定,校博管办复核。

七、博士后一般工作时间为24个月,确实因工作需要延长的,延长期不得超过两年。需要延长工作期限的博士后,须由本人提前提交申请,合作导师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博士后办公室审批。博士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出站,逾期不出站者,一律做退站处理

八、在站博士后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资助项目,由校博士后办公室统一受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结余经费按相关规定收回。

九、所有认定的博士后在站成果必须标明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在站博士后身份。

校博后办联系方式:

地址: 校人事处206办公室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0731- 88872308

博士后QQ群:15919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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