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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5:33 点击数:[]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每年按时参加公需科目培训,培训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湖南师范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3年8月成立,是湖南省省属大学获批设立的第一家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人社厅的要求,湖南师范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于2021年5月起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当年度和近5年需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视具体报名情况而定,一般安排在周末培训。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详细地点开班前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1、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中的担当作为(2021年度公需科目)

2、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2020年度公需科目)

3、一带一路与开放强省(2019年度公需科目)

4、加快开放强省建设(2018年度公需科目)

5、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2016—2017年度公需科目)

四、收费标准

195元/人/年度(物价许可证长A—0104,含书籍、培训、考试、证书等费用)。

五、其它事项

1、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接收报名。各单位收此通知后,请填写《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并将报名表发送至94393289@qq.com邮箱。

2、参加2021年中级职称评聘的需完成2016年至2020年度任意2个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参评高级职称需完成前五年度,不含参评当年度(如:2021年参评需完成2016—2020年,博士参评副高需完成2019—2020年,硕士参评医学类副高职称需完成2017—2020年)公需科目培训。省直属单位同一主题的培训内容只需参加一次即可,其他地市单位需根据本地市人社局的要求确定培训主题次数。

3、基地将根据参培学员报名情况,从5月起,周末不定期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培训与考核结果在参培学员所持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予以登记,并盖章确认,没有该证书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该学员参加继续教育审核的佐证材料。

4、缴纳培训费一律现场刷银联卡,不收现金。

5、报名时请交本人《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6、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7、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广大学员及授课专家身体健康,确保本次培训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防控部门有关要求,请学员严格遵守湖南省、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每次参加培训课签到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提交《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公需科目培训学员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附件2),接受体温检测。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31-88872346

叶老师:18182113628 王老师:15211165295

E-mail:94393289@qq.com

附件:1、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

2、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公需科目培训学员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

湖南师范大学国家级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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