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职称评审组织建设,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高评委库质量,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49号)要求及评委库定期调整制度,决定对学校高校教师系列评委库委员进行增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委员入库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3.任教授职务3年及以上(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本学科(本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入库委员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
二、推荐要求
1.推荐人选的学科(专业)分布参考近年来我省教授、副教授职务评审主要涉及的学科(专业)情况(见附件1)。
2.优先推荐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优秀学者、专家进入评委库。
3.每名专家最多只能被推荐和遴选为两个系列的评委库评委委员。被推荐到两个不同系列评委库的,推荐花名册中应备注“兼××系列评委库评委委员”。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人员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并填写《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附件2)。
2.教学单位审查推荐,并汇总本单位新推荐人选形成《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3)。
3.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遴选审定。
请各单位于9月2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花名册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职 改 办
2019年7月18日
附件:
1.《近年来我省教授、副教授职务评审主要涉及的学科(专业)》
2.《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
3.《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