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2017年“世承人才计划”入选对象5年资助(培育)期满,根据《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9〕13号)文件要求,学校拟对2017年“世承人才计划”入选对象进行期满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17年入选 “世承人才计划”资助(培育)对象(名单附后),提前接受期满考核的入选者、已遴选为高一层次的入选者不再参加考核。
二、 考核内容
根据入选对象入选时签署的《“世承人才计划”入选者资助协议》,对入选对象自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在师德师风、人才培养(含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科研业绩、学科建设成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 考核结果
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学校签署新一期的资助协议(青年优秀人才入选者资助周期不超过两个聘期),继续享受资助;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再资助;原中期考核不合格但此次期满考核合格者,补发原停发部分的岗位津贴,继续享受资助。
四、 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考核对象对 “世承人才计划”资助期内德、能、勤、绩等主要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登陆人事系统(https://hr.hunnu.edu.cn)→确认申报基本信息→同步并完善教务、科研数据→填报其他信息→提交。个人申报操作说明详见《世承人才计划届满考核线上申报-教职工操作指南》。
2.二级单位评价。各二级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3.工作小组审核。由校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学校。
4.学校审定。学校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五、 有关要求及说明
1. 各单位需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组织做好本单位入选对象的期满考核工作,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考核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如未使用人事系统填报还须提供佐证材料)报人事处。在学校考核结果确定前,学校暂停入选对象的相应资助,待考核结果确定并签订资助协议后予以补发。
2.各单位需组织已提前通过期满考核的入选者(名单另附)于2022年1月6日前签订新一轮资助协议,学校继续发放相应资助。其他需要进行期满考核者从2022年1月起暂停资助,待期满考核通过并签署新一轮资助协议后再进行补发。
人 事 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