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
关于做好2023年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8:43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做好2023年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湖南师范大学过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校发〔2011〕20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3年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7日。

     二、申报对象

全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含年薪制、入选“世承人才”计划人员),申报名单已导入申报系统,需申报人员登录人事系统可以看到申报界面,二级单位管理员可以看到本单位所有需要申报人员名单。如有遗漏,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

三、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登陆人事系统(https://hr.hunnu.edu.cn)->岗位津贴模块->确认申报基本信息->同步获取教务、科研数据->提交。

系统申报特别说明:

(1)请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密码登陆,登陆有问题请咨询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8872002。

(2)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数据分别来源于教务处、树达学院、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系统。同步的教学工作量数据是2022年度数据,科研数据是2020-2022年数据。

(3)如果同步的数据不完善,在满足岗位教学、科研基本考核要求情况下,可以先申报岗位津贴,然后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更新源头数据。如果同步的数据不能满足考核的基本条件,可以在系统里编辑添加,同时向二级单位提交补充材料。目前教学相关奖励成果并未录入相关系统,申报时不能同步,请老师申报时自行添加并提交相关材料。

2.二级单位初审二级单位需督促申报名单里人员及时提交申报,并初审个人申报数据同时给出单位意见。汇总后由系统打印汇总表并请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人事处。

补充说明:

(1)单位审核过程中如果有多位二级单位负责人分别审核,每次审核数据后先点击保存暂不提交,最后全部审核完成后再点击提交。需要添加审核权限的请及时联系人事处劳资科授权,授权后切换至二级单位角色即可进行审核操作。

(2)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可以点击退回修改,再联系申报人及时由个人申报界面修改后再次提交。提交后可以继续完成单位审核。

(3)如果有个人提交的补充材料请统一收集后随汇总表一起报送。

3.职能部门复审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分别复审相关业绩工作量。

4.报送结果职能部门复审后,人事处汇总最终结果,向学校报告并兑现岗位津贴。

      四、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流程

其他专技岗位人员岗位津贴申报流程参考教学岗位申报流程。

补充说明:

1.其他专技岗位没有教学数据。

2.实验教学人员申报教学科研岗位津贴的,请参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申报流程”线上申报。

3.附属小学、幼儿园、校医院、图书馆、财务处、基础教育发展中心由各自单位负责审核并报送汇总表,不从系统申报。汇总表请参考附件。

申报过程中如果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电话88872232。

岗位津贴申报工作关系到各位老师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督促各位老师按时申报。



                                                    人事处

                                                     2023年2月28日


附件:岗位津贴申报汇总表(空).xls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登记未按时到岗人员情况的通知

【关闭】

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电话:0731-88872230

版权所有 @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 邮编:410081 | E-Mail:rsc@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