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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6:44 点击数:[] 来源: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收集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型及职责

科研助理是指学校根据科研项目或团队(平台)工作需要选用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科研辅助研究岗,主要开展科研辅助研究工作;

2.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岗,主要从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3.实验技术岗,主要从事科学与工程技术实验、分析测试等工作;

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主要协助科研项目或团队(平台)开展相关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等工作;

5.学术助理岗,主要从事科研学术的业务秘书等工作;

6.行政助理岗,主要协助科研项目或团队(平台)开展日常行政工作涉及的阶段性单项工作任务。

(二)设岗规模

根据实际综合需求确定计划岗位数,其中,国家重大、重点类项目以及部省级重大项目、部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等,原则上应设科研助理。

鼓励经费较少的项目组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二、选用对象、用工方式及期限、薪酬待遇

(一)选用对象

面向暂未就业的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科研助理不得选用与科研项目或团队(平台)、二级单位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二)用工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派遣至用人单位。

(三)用工期限:不超过3年。

(四)薪酬待遇

实行协议薪酬,具体金额由各二级单位或科研团队课题组应聘毕业生协商确定,学校建议标准为3500元/月,最低标准不得最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劳务派遣管理费等由各科研项目或团队(平台)、二级单位自行承担,从相关经费中列支。

三、工作安排

(一)需求报送:6月13日前。

各二级单位应统筹本单位所有需求数据,统一由学院人事秘书汇总,在规定时间内,将湖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见附件)报送至人事处一楼104室,电子版发送至rsczgpx@hunnu.edu.cn邮箱

教育部将把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学校视情况将科研助理工作情况作为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参考因素。

(二)需求审核、6月16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审核岗位需求,确定用工计划并发布招聘公告。

(三)应聘报名截止时间6月21日前

学校发布科研助理专场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现场应聘或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应聘材料发送到各二级单位指定邮箱。

(四)面试、拟聘科研助理人员名单公示完成截止时间为6月28日前。

各科研项目或团队(平台)、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自行组织遴选

(五)公示聘用

拟选用人员体检合格,且各二级单位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以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应尽可能增设科研助理岗位,具体招聘条件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制定,人员管理按学校劳动合同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电话:88872346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湖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9日


附件:附件:湖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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