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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5:49 点击数:[] 来源: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专家、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71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湖南省优秀专家、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校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湖南省优秀专家”评选范围:在我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湘单位)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候选人应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本领高强、业绩突出,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为人正派、群众认可。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20251231日后退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科学研究成果突出。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2.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且单项实施后每年获利税1000万元以上。

3.在生产、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累计创利税l亿元以上,且近年来每年利税过2000万元。

4.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突出、成绩卓著,在推动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及促进学科创新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重大作用,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作用。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成绩突出,获国家有关部门奖励。

三、推荐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进行推选并将推荐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人,没有符合选拔条件人选的可以不报。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选拔确定1名推荐人选。

3、选拔结果公示,经学校审定后报省人社厅。

4、申报材料要求:

二级单位需提交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初审表(附件1), 湖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

1)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拟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不超过500)、本单位公示情况等。

2《湖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用Excel表格)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涵盖在某领域取得的主要业绩、成果、贡献及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500字。

3)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要求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事迹准确真实、重点突出。

4)各种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获奖成果、专利、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及12篇代表性论文的复印件,须经各学院审核原件并签字后胶装成册,专著可不装订。

5)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

5、请将上述申报材料于919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k@hunnu.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推荐对象初审表

2湖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2025916


附件:推荐对象初审表.docx

附件:湖南省优秀专家评选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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