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校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教职工,来我校之前如果从以下单位流入的(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流入我校的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到我校的;
(2)从非湖南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流入我校的。
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转入:
办事流程:1.申请转移人员在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获取《参保缴费凭证》;2.申请转移人员自行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转移人员携以上两张表格至人社厅南院综合楼3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共业务科服务窗口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注:1.申请表和参保缴费凭证所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变更。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涉及不同经办机构,完成时间较长,参保人员可在45个工作日后查询办理情况,避免遗漏或转移信息不准确。
社保科咨询电话:0731-8887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