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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本级医保特门申报须知
时间:2019年06月18日 13:16 点击数:[] 来源:

一、特殊病门诊申报病种范围

恶性肿瘤

尿毒症

肾移植术后

肝移植术后

高血压病

冠心病合并心梗

肺源性心脏病

风湿性心脏病

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

糖尿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

慢性再生障

碍性贫血

慢性活动性肝炎

浸润性肺结核

原发性血小板

减少性紫癜

肝硬化

精神分裂症

脑出血

多发性硬化症

帕金森氏病

重症肌无力

肝豆状核变性

多发性骨髓瘤

系统性硬化病

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垂体瘤

克隆病

癫痫

慢性心力衰竭

痴呆

泛发型银屑病

血友病

家庭病床(晚期癌症恶病质、植物人)

慢性丙型肝炎

 

 

二、特门申报医院:

定点医院

医保科电话

受理病种

湘雅医院

84327362

所以病种

湘雅二医院

85294067

所有病种

湖南省人民医院

82278042

所有病种

湖南省肿瘤医院

88561835

恶性肿瘤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85232225

所有病种

 

 

三、特门申报时间

  1. 恶性肿瘤、尿毒症、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术后、慢性丙型肝炎在每月10日以前到指定医院医保科申报。

  2. 其他特门病种在每年4月和10月的10日以前到指定医院医保科申报。

 

 

四、特门申报程序

  1. 携带最新的(一年之内)病例资料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医保科盖章)、21寸证照,到指定申报医院医保科填写特门审核表;

  2. 由该医院医保科安排专家初审,将初审意见记录在特门审核表上并签字盖章,医保科加盖医保章;

  3. 病例资料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和签字盖章后的特门审核表放在医院医保科初审后,统一上交湖南省医保局复审,复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维护进医保系统。

  4. 如果患者在异地定居,可由异地“三甲”公立医院的专家填写病史资料及诊疗计划,再回长沙到申报医院医保科认可后盖章。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均应字迹清晰;

  2. 所注姓名与本人身份证之姓名完全一致;

  3. 所供材料,需盖章之处应全部盖好完整清晰的公章。

如遇政策调整,请以省医保局最新规定为准。

社保科咨询电话:0731-8887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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