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2018年“世承人才计划”入选对象3年资助(培育)期满,根据《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9〕13号)文件要求,学校拟对2018年“世承人才计划”入选对象进行中期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18年入选 “世承人才计划”资助(培育)对象(提前接受期满考核合格的入选者、已遴选为更高层次的入选者及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入选对象不再参加考核)。
二、 考核内容
根据入选对象入选时拟定的《“世承人才计划”入选者资助期工作计划》,对入选对象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师德师风、人才培养(含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科研业绩、学科建设成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 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享受资助。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暂停发放“世承人才计划”绩效工资,届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补发停发部分的绩效工资;届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资助。
四、 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考核对象对 “世承人才计划”资助期内德、能、勤、绩等主要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登陆人事系统(https://hr.hunnu.edu.cn)→确认申报基本信息→同步并完善教务、科研数据→填报其他信息→提交。(个人申报操作说明详见《世承人才计划考核线上申报-教职工操作指南》)
2.二级单位评价。各二级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3.工作小组审核。由校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学校。
4.学校审定。学校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五、 有关要求
1.各单位需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意实绩的原则,组织做好本单位入选对象的中期考核工作,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汇总表、成果支撑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考核表中由系统直接导出的教学科研成果业绩无须提供佐证材料,自行添加的成果业绩须提供佐证材料)。
2.系统申报特别说明:
(1)请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密码登陆,登陆有问题请咨询信息中心,联系人:李竹村,联系电话:88872002;
(2)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数据分别来源于教务处、树达学院、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系统,如果同步的数据不完善,可联系本学院的教务、科研部门,由学院按照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修改流程更新数据,也可自行添加数据后将纸质支撑材料(由学院标注“原件已核”)交人事处师资科进行审核。
附件一:《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
附件二:《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中期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