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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理论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1:34 点击数:[] 来源:

按照省人社厅《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9〕76号)、《湖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方案》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理论考核(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及条件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工勤人员。

二、考核(考试)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为闭卷考试,参考教材及复习资料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教程(第4版)》和《职业道德指南(第4版)。操作技能考核学校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考核(考试)时间安排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考生入场时间:上午9:20

理论知识考试地点:至善楼108、110教室,具体座位安排见考场公告。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由所在单位与学校人事处商定,人事处将派出巡考人员巡考,各相关单位将党委会研究后的考核结果(填报《湖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于11月26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四、防疫要求

1.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为黄码的不能参加考试(行程卡显示所到达或途径地标有“*”的视为“黄码”)。

2.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不能参加考试。

3.有目前湖南省、长沙市等疾控中心发布的疫情排查地区旅居史的不能参加考试。

4.所在单位应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省防疫防控相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前来参加考试的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事关工勤人员的切实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有序。

2.严肃纪律。参加考核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核)纪律要求,一旦发现舞弊,取消考试(核)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将对考试(核)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人事处

2021-11-16

附件:6湖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1-5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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