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2〕11号)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2年公需科目主题为“全面提高公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新时代数字化在工作中的应用”、“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 学时(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 学时(分)。
(三)专业技术人员须认真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确保信息规范完整。对证书登记信息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登记,也不办理继续教育合格验证。
二、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形式等详见附件1)。
(一)2022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7—2021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20—2021年)。
(二)2022年度中初级职称人员学时(分)认定。各二级单位认真核实认定,合格名单及其继续教育材料报人事处职工培训中心,学校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认定。
(三)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分)认定并开具《学时(分)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分)认定时需提供以前年度的《学时(分)认定单》和后续年度继续教育佐证材料。如:办理了2016-2020 年学时认定单的,2022 年度办理时,提供2016-2020 年学时认定单和2021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四)2022年度高级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各二级单位认真核实认定,并将合格人员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材料格式见附件2,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经学校审核认定后,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到人社厅办理《学时(分)认定单》。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涉及到职称评审等个人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将此项工作要求及重要性传达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以便他们安排好本人继续教育的学习、培训等相关工作。做到2022年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不遗漏一人。严格按要求认定每份继续教育作证材料的学时(分)。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1.合格人员公示材料。公示材料含合格人员公示名单纸质版由单位签字盖章统一报送人事处职工培训交流中心,合格人员公示名单Excel电子表版发送至rsczgpx@hunnu.edu.cn邮箱。文件名:单位名称+《2022年度拟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合格人员公示》。
2.登记证书封面上贴标签,标签上注明“单位+姓名”,继续教育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3.佐证材料及材料整理顺序见附件3,特殊证明材料在上(如博士参评副高职称需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引进人才回国证明及引进协议、军转干部进校等材料复印件),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按从早到晚时间顺序依次整理好,每年材料公需科目学时材料在上、专业科目学时材料在下。所有材料复印件查验人签“原件已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份继续教育佐证材料首页右上角上用铅笔标注认定学时(分)数值;个人佐证材料顺序与其姓名在表中顺序一致 。2021年继续教育材料需提供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培训合格证书。
4.材料提交时间: 6月14日至6月25日由二级单位统一报人事处职工培训中心(纸质版和电子版),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人 事 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