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12号),为拓宽省本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省本级个人账户从2023年11月份施行“记账户”管理模式。
我校在职和退休教职工医保待遇划拨明细如下:2023年9月医保待遇于10月底划拨至个人医保卡中;2023年10月医保待遇将于11月底划拨至个人医保卡中;2023年11月及以后的医保待遇将按月划拨至个人“记账户”中。
关于“记账户”的相关政策解读和使用操作方式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保障好“记账户”管理模式的平稳过渡。如需要《政策宣传问答手册》和《医保码使用指南》,可前往人事处一楼社保科领取。(联系人:张阳博,88873122)
附件一:关于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记账户”管理模式的通告
附件二:省本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解读
附件三:异地结算政策解读
人事处
2023年10月30日